2019年11月13日 星期三

談人性



為何有些人越來越過份視為常態?

這是人性問題。


為何社會大多數人會守法或做事會合乎常理或合乎道德? 

因為做不合理或違法的事有成本,人才會約制自己,

用一個外在的道德力量,去約制自己內在的原始欲望,這視為人性。



比如,

若果打劫銀行沒有任何代價時,可能很多人都會做;

若果作姦犯科沒有任何代價時,可能很多人都會做一樣,這就是人性。


但為何我們大部份人不會做呢?

這是因為,我們有社會規範:

一、我們會有道德的約制;

二、我們會有法律的約制;


如在公眾場所挖鼻,這行為其實並不違法,但為何我們不會光明正大做,就是因為外在道德、社會枷鎖等規範。


但若果一些執法人員,在沒有根據指引去執法、違反國際守則、甚至違反警例,而沒有任何代價時:

如一些警察使用過份武力、違反使用武器指引,甚至違反警務條例去執法,而並沒有對這些公職人員進行澈查,或要求他們撰寫報告。

這時人的劣根性就會漸強,使人的膽也越來越大,因為沒有任何代價時,人就有機會什麼都會做。


(為避免偏頗地舉例,補回以下這段)

但若果一些示威人士,用暴力殘害無辜,擾亂社會秩序,也視之為暴徒。

如一些示威者使用過份的暴力,去傷害不同政見的人士,甚至破壞街上的商店或設施,而又沒有被捕,或為自己的刑責負上法律責任時。

在沒有任何代價地去破壞時,也有機會出現人的劣根性,而變得越來越大膽,越演越激烈的情況。



後記:

記得止凡兄在《黑獄第5730天》一文中說過的一個感想,與自己的經歷互相呼應:


第一,沒有人權公義時,什麼事情都會發生。


第二,「君子不立危牆之下」,大家應遠離危險的地方,避兔不幸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才是對愛你的人一個負責任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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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加插本熊兄之前的好文章分享:

《殺君馬者道旁兒》


以及,三人行兄的一段說話:請不要再鼓動學生去衝。閣下絕對不可能賠返個囝俾人地阿媽。請同時盡量嘗試換位思考,讓自己及身邊人,在要求對方理性克制的同時,自己也盡量保持克制。


這也與飯局中止凡兄提到的理念一樣,希望提醒大家,不要再鼓勵學生去衝,或寫一些煽情文章去煽動別人走出來,從而令自己、令別人陷入危機當中。


謝謝。


後記的後記:

在寫這篇文章時,主因是一些同事、朋友、甚至中大的舊生朋友,為了想去守護學生,而想去中大校園時,想到他們很多都是有家室的,即使沒有家室的,也不見得去到校園是一個安全地方,因此寫下這文作為提醒,也沒想到自己的偏頗、不全面,就引來很多誤解。在思考自己的錯誤原因時,主要來自考慮面只在警方和學生,在這個不對等的權力下,自然是對學生偏袒一些,但其實我也沒有偏袒暴徒,從頭到尾看,也只是說警方不能做的事和現在有機會發生的事,希望大家小心,照顧好自己。但後來被Blog友指出問題,也應盡快修正,並以此為鑑。以後言論要更全面和客觀。不要因為抒發情感而有失偏頗。也提醒自己減少偏見。


另外,其實小弟不支持暴力,更反對以暴力對待不同政見的人和事,如果因為政見的不同,而殘害對方,無論什麼角度,也於理不容,法律上不容許,也不受普遍大眾所認同。


最後,我所認為的理念是,不能使用暴力,使用暴力只會引來更大的暴力。

不能對不同意見的人士使用暴力,這只會更引來蠻不講理的話柄。

47 則留言:

  1. 的確如此,留得青山在,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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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止凡兄,的確是這樣,希望為同理念的,出一分力。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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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時真幾仰慕笑傲江湖裏的風清揚,真希望可以隱遁山林,不問世事,但現實卻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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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風清揚在某角度來看,也不算是不問世事,他把武功和心法傳授給令狐沖,就像止凡兄將心得和想法分享以啟發別人一樣,以最少的力量,帶來最大的效益,這若能正面影響別人,以微小的變化,從而像蝴蝶效應一樣,帶動整個系統長期且巨大的連鎖反應,影響更多好人好事,這其實是一件美事。

      最後謝謝Edward兄留言支持,另外不好意思,師兄一句,就引起小弟很大感觸。
      同意師兄,我們不應不問世事,必須講出感想,和出一分力,同時因應自己的能力,小心自己的言論和行為,對身邊人作出善解和尊重的回應,這是小弟的格言。以客觀的描述,從而帶出主觀的分析。這是我們作為Blogger應有的一份責任吧。一同加油!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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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比起所謂不受制約的警暴,暴徒們才是最不受制的一群吧?幾多私了和破壞,要不是有這些所謂警暴出手,令他們付上代價,你以為今天還有人能上班和開市,家中還有水電煤正常供應嗎?

    對於任何有效制止暴徒衝擊社會秩序的個體或組職,即使過程有不理想之處,我都認為需要給予最大的包容。反之,而對於衝擊社會秩序的一方,其實對他們同情就是對其他守法市民的殘忍,所以即使這些人被殘酷對待,我也完全沒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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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接受道真兄的批評,的確是小弟的文章偏頗了。

      另外想想為何自己沒有想到另一方的不是,主要原因可能是一時想不到警察的對立面是誰,想想之後,應該不是普通市民,也不是暴徒:

      因為普通市民,要做的就是奉公守法,有獨立的思考能力,不要因為有部分穿黑衫的人擾亂社會秩序,就認定所有穿黑衫的示威人士就全都是暴徒;同樣地,也不要因為一些不守法、違反警例的部分警務人員,從而認定所有執法人員都是黑警一樣,都是不對的。

      對了,普通市民沒有對立面;暴徒的對立面是黑警,既然都是違法的人,因此也沒有什麼好說。

      因此,警務人員的對立面應該是士示威人士,筆者都藉此機會,在上文加回一點,示威者的不合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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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AC兄言重了,我也不過是抒發一下意見,沒有怪責AC兄之意。

      不過還是覺得AC兄的理論有點問題,作為一個奉公守法的良好市民,暴徒是完全站了在我的對立面,他們封堵道路和公共場所,威脅大家不能安全出門,燒燬異見者的店鋪,圍毆對他們不滿的市民,公開辱罵和歧視國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我全部都看不過眼,執法者替我去教訓他們,我拍掌都來不切,竟然會被說成對市民施暴?如果為非作歹的暴徒也算是市民,那備受他們煩擾的我是什麼呢?呀,應該是棋子一枚吧?受教了,但也無謂爭論了,知道有人支持破壞社會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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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C先生,你其實分析沒有錯,執法人員從來都應該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否則豈能服眾。我們在視頻也看到雙方都有暴力,或過度暴力的情況。我希望借您的BLOG 來略抒己見。
      我發現,今次示威者說警察執法不公,濫暴濫權,這個情況是存在的。
      我想表達的是:眼看到的是現象,真相或本質往往在看不到的。每一個人所接收到的資訊是不完整的,只是不同程求的不完整而已。
      近年陰謀論盛行,或許我們可以假設某些陰謀論是成立的,來想想會否改變自己對示威者或警察的看法。
      《雪山飛孤》裡,胡斐要殺苗人鳳報仇是「對」的嗎? 他的對立面應該是殺父的苗人鳳,還是閻基? 如果不是閻基在苗人鳳的劍上餵毒,胡一刀不會死。
      我認為有頗多資訊顯示,今次反送中,有一個或以上的閻基挑起示威者與警察之間的仇恨。而這些資訊是不明顯而又被大量假資訊所混濛。致使雙方 (特別是示威者一方)不發覺。

      如果此等陰謀論屬實,那麼雙方的暴力都是因為某些幕後黑手引起的,可能視點便會有所不同。

      我認為,從612衝擊開始, 到721, 831 ,都有很多值得再回看評價之處。
      就我而言,721當晚我也覺得是「白衫人無差別打市民、官黑勾結」但是今次回看當晚的所有相關資料,發覺並不如此簡單。

      有興趣再繼續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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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謝謝CE兄,CE兄這句說得很對,的確「執法人員從來都應該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否則豈能服眾。」

      另外,道真兄也言重了,也謝謝道真兄等抒發意見時仍能保持了克制。的確從道真兄的角度說,你我可能也算是被煩擾的一群。

      CE兄的陰謀論很有趣,也很引人入勝,而且陰謀論的確能為大家帶來反思。

      也謝謝各位無論被指是藍是黃,被誤會是否棋子也好,都留下高質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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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比起所謂不受制約的警暴,暴徒們才是最不受制的一群吧<-- 絕對同意, 多少鏡頭在拍警察的一舉一動, 沒有制約, 早就要槍殺那些暴徒了, 如作者這些人為了立場, 只會用顯微鏡去看警察, 而對暴徒的惡行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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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沒有鏡頭拍著沒有制約的暴徒到現在還沒殺一人,真的很棒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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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兄,的確是小弟失頗,完全沒有提過暴徒的惡行,不過無論如何,槍殺任何人(即使是罪犯),應該也不好吧。而不論藍黃,只要是危害他人生命的或擾亂秩序的,都是違法的行為。
      而以我所見,電視新聞上,較多的是,示威者的不法行為,警方的違規行為則是較少的,但只要有一單,足以摧毁普通市民對警方的信任,但相信示威者的暴力行為,也受到市民的譴責,甚至一些示威同行者的反對。
      因為當一隊人當中,只要有其中一人犯錯,全隊人就有機會被抺黑和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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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Mind you, 警務人員執勤其間槍殺疑犯是合法的,是應該的,否則請問佩槍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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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Mind you, 警務人員執勤其間是需要合符守例及國際準則,是應該的,否則請問入學堂第一天讀的守則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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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多少鏡頭在拍警察的一舉一動, 沒有制約, 早就要槍殺那些暴徒了, 如作者這些人為了立場, 只會用顯微鏡去看警察, 而對暴徒的惡行視而不見!

      你又可尚不是只會用顯微鏡去看示威者, 而對警方的惡行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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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不好意思,是小弟的錯,不夠全面,引起爭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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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但也想補充一點:
      我相信在警務人員在執勤其間,若犯人在對自己或對別人帶來生命受到威脅時,的確警員是可以利用佩槍去阻止。而即使是殺人犯,也要根據指引和法庭的審判去處理。而指引中,不是要打死人,而是要停止威脅。打的地方也不可以是頭部,只能是軀幹,如手腳、或避免傷及途人而射向威脅者身體的正中間位置等。
      在停止威脅期間,不幸射殺了疑犯,有可能被視為合理或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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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對,我也認為,既然要指出錯誤,便要指出所有錯誤,而不要將部分錯誤倍大,這才合乎羅輯,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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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Oscar兄說得正是!小弟這次並不夠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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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別做人棋子. 事故主要成因要認清楚. 破壞者會有法例去制裁,但執法者不遵法制不受監管,是否一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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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師兄請勿動氣,相信上面三位師兄都不是別人的棋子,也謝謝師兄明白小弟只想帶出的其中一點:
      執法人員的確應該有更高的要求,以負起市民付予的權利和義務。
      另外,小弟的確是有失偏頗,為了希望讓身邊一些年輕朋友認同,而只說了一邊的不是。(會盡快加返較全面的比對的不合理行為)
      其實寫此文,本身只希望看過文章的朋友不要去有機會出現危險的地方,是小弟最大目的。
      而最不想看見的,是帶來罵戰。
      (不過無論如何,想到止凡兄的思維訓練和錯誤是為了學習等,而不怕被指責和願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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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破壞者會有法例去制裁

      請問私了/裝修/縱火/擲燃燒彈的人,會怎樣被法例制裁?

      連犯法者都未能處置時,卻要先去用放大鏡去看執法者?

      我這棋子沒這個天份去看懂這樣神奇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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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對不起武光兄,是小弟有所失頗,這放大鏡的確用得不好。願意盡快加回較全面的另一個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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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破壞者會有法例去制裁

      當街淋火水放火燒人,制唔制裁到?有趣有趣,有些人是more equal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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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所以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還警察清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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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90後小子兄,這樣一說,值得大家反思。
      因為相信,以「支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比起其他口號如「報仇、解散等」來得更得到大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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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示威者有問題,不代表執法者沒問題
    佢地犯法咁咪拉,但你拉完仲打就係濫暴
    樓上個D唔係棋子,只係頭腦簡單,覺得破壞法治、阻佢地搵食就抵死,但又睇唔到制度暴力的藍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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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部分的示威者有過份暴力的問題;
      部分的執法者也有過份武力的問題。」
      但問題是別人有問題,不代表我們就可以照做。
      犯法的人需要負上責任,
      但執法人員在捕獲疑犯後使用過份武力,的確是濫用武力和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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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師兄不防多進入藍絲的群組,去看看他們的角度,可能在早前未有暴力暴徒之前,可能你會笑他們頭腦簡單,但在不斷有越來越多影片只顯示和指責暴亂者的行為時,相信你我也笑不出來,被別人用這些話柄來說、或來指責示威遊行就是暴徒、或支持穿黑衫的人就是支持暴徒,感覺的確很無奈。

      另外,「制度的暴力,是什麼?」
      這是一個很不錯的題目,也是很值得思考和訓練,師兄不妨分享一下,這裡可能是一個好地方,讓意見不同的人帶來反思。

      google搜尋是一個好工具,輸入「制度的暴力」,得出的以下結果:

      第一個是wiki
      https://zh.wikipedia.org/zh-hk/%E5%88%B6%E5%BA%A6%E6%9A%B4%E5%8A%9B

      第二個是以下文章
      https://www.master-insight.com/%E5%88%B6%E5%BA%A6%E6%9A%B4%E5%8A%9B%EF%BC%8C%E6%89%8D%E6%98%AF%E6%9C%80%E5%A4%A7%E7%9A%84%E6%9A%B4%E5%8A%9B/
      以上文章不代表小弟立場,但當中的確有部分內容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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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致樓上多位藍絲, 我不贊成暴力,除了自衛或還手以外,更加不想再見到有甚麼火燒人事件。

    但請搞清楚,哪一方是大多數人都想盡量保持和平理性,力勸大家不要做甚麼甚麼,哪一方則是吃定你們這一點,佔盡你們和平理性非暴力所帶給他們的好處,然後不擇手段,毫無底線地去挑戰你們,對付你們?

    在和平抗爭初期,甚至早在雨傘運動時,便已有和理非受到暴徒流氓的滋擾甚至毆打。

    在今次運動,暴力一早出現,但最先也不是來自抗爭者,而是黑警和支持他們的暴徒。例如一個十五歲少女,只是身穿黑衣在街上出現,便無故便被廢老藍絲一拳打歪鼻骨;接著有年輕社工在連儂牆被打十三拳也沒有還手。更不用說之後不斷出現的襲擊案:抗爭者甚至記者被人用刀砍、黑警虐待被捕者、721事件、831事件、計程車司機故意開車撞途人、民主派和其他社運人士接連遇襲等等,數之不盡。

    如要譴責,不如先按著名單跟先後次序開始,並自上而下,先罵政權、政權幫兇,最後才到大多是手無寸鐵的平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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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手無寸鐵的平民放火燒人,嗯嗯,玻璃樽同火水都唔係金屬,唔係鐵,所以係手無寸鐵
      掟磚掟死人都一樣,唔係金屬,所以係手無寸鐵,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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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希望大家冷靜克制,減少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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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同意,不想再有發生暴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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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同意樓上幾位治亂世用重典的說法
    但現在使用所謂的重典,完全看不到有多大的阻嚇作用
    因為過去5個月看到客觀事實係, 越用這些重典, 間接越將事件惡化

    是的, 看見警察/白衣人打爆暴徒的畫面你可能很痛快,
    但你認為這真的對整件事有幫助? 還是你認為這些暴徒始終有殺盡的一天? 這一天要等幾多個月/年?

    小弟只希望當權者有智慧地去對症下藥, 祝香港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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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意,希望當權者對症下藥,祝香港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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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人類有一樣慣性就是只喜歡怪責/打壓他人,而不是尋找事件發生的原因
      社會要反思既係點解會有咁大既反抗,而唔係淨係識得口説責罵暴力,但卻用更大的暴力去制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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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匿名兄所言甚是,單單抽暴力不對,這句說話係無錯,但反思為何會這樣,不論是警方、或是市民,為何會演變成這樣,的確值得我們反思,制度暴力?警方使用過份武力?市民/示威者/甚至被稱之暴徒使用暴力?
      在小弟反思的過程,再回想一般人或自己,都會用上情緒導向來思考,這不但會產生偏見,也令自己進入很多的盲點。
      因此的確我們要為值得反思的而反思,不斷自我反問反思,這類動作和習慣,可以為自己增加思考和分析能力,對投資也是一樣。

      因此,最後得出,撇除政治因素,從法治上,那邊使用的暴力,即使是使用同等的力道,那邊對社會法治上影響最大,才是我們最值得關注的問題,當然,不同人有不同立場,但小弟偏向相信法律精神,認為示威者使用暴力有機制送上法庭審辦,而警方方面,則存在著漏洞,若在事件平息後,發生警民衝突時,在沒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時,即使法庭上是公正,在沒有機制對警方同樣提出訴訟或提到法庭審理,這對香港社會的法治,比起暴徒未必能捉到去法庭審判,的確存在不同質量對香港的法治和核心價值上,影響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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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致各位以為自己智力特別高,具有別樹一格的獨立思考能力,因而反對警察濫暴的任何顏色人士:

    你們說別人是棋子,說政府制度暴力,說什麼白衣人,藍絲廢老暴力在先之前,請先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你們在網上替暴徒說項,正是為牠們提供重要的精神食糧,使他們自我感覺良好,推動他們去拼命當英雄對抗什麼警暴。那些偏要在這個時期穿黑衣,戴著口罩出街的市民,背後其實也是在做同樣的事情。這種行為,正是「殺君馬者道旁兒」中的那個「道旁兒」。

    你們作為道旁兒,的確是沒有犯罪的,沒有人能因此把你送上法庭,審判你的罪行。但沒有犯法並不代表沒有罪,為什麼藍絲廢老要打你們,你們該心知肚明。同樣道理,警察為何要越過守則,給暴徒動私刑,除了一時衝動,也是因為這些人明目張膽招搖過市,但法庭治不到他們的罪行,令人義憤難平,只好借用你們的四字真言:違法達義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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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天的緊張局面,比起政府的無能失德,更應讉責的是你們這種下流無恥的道旁兒。但借用AC兄的理論,由於你們沒有受到任何教訓,所以只會越加膽大妄為。現在,你們什麼謊話也能說出來,更到處去指鹿為馬,已是常態。

      你們不去反思己過,停止支持暴徒的話,這場暴動將演變成內戰,香港也將化為灰燼,即使你們有能力移民,但也請你們問問自己的良心,你真的希望看見這生靈塗炭的一天嗎?什麼利益在背後也好,值得出賣自己的靈魂,讓雙手沾滿血腥嗎?殺人放火,即使能成就自己金腰帶,也值得高興嗎?你這樣做,還稱得上是人類嗎?不是為了別人,為了自己良心的安樂,請你們高抬貴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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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今天的緊張局面,比起警方的無能失德,更應讉責的是你們這種下流無恥支持警暴的道旁兒。但借用AC兄的理論,由於你們沒有受到任何教訓,所以只會越加膽大妄為。現在,你們什麼謊話也能說出來,更到處去指鹿為馬,已是常態。

      你們不去反思己過,停止支持警暴政府的話,這場暴動將演變成內戰,香港也將化為灰燼,即使你們有能力移民,但也請你們問問自己的良心,你真的希望看見這生靈塗炭的一天嗎?什麼利益在背後也好,值得出賣自己的靈魂,讓雙手沾滿血腥嗎?殺人放火,即使能成就自己金腰帶,也值得高興嗎?你這樣做,還稱得上是人類嗎?不是為了別人,為了自己良心的安樂,請你們高抬貴手吧。

      同樣logic可應用在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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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為什麼藍絲廢老要打你們,你們該心知肚明。同樣道理,警察為何要越過守則,給暴徒動私刑,除了一時衝動,也是因為這些人明目張膽招搖過市,但法庭治不到他們的罪行,令人義憤難平,只好借用你們的四字真言:違法達義去也!

      原來你也明白這個道理,那根據你的理論,被獅鳥的人也該心知肚明他們先做了什麼行為吧那你也知道為什麼現在被師鳥/警方網上起底的原因?就是因為法庭治不到那些先向人動手藍絲的罪行,令人義憤難平,只好借用你的四字真言:違法達義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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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那日本人也只是影一下曱甴, 他不明白曱甴不能見光, 所以被私了,所以他真該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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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你們的邏輯錯誤,在於把被動維持治安的警察,和主動侵犯市民的暴徒相提並論,而在是非可以隨意顛倒的前題下,沒有什麼惡行是不能正當化的。

      就繼續裝睡吧,直至生靈塗碳的一天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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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黃藍雙方互相數對方的「不道德」的事件是一種常見現象。
    黃藍都會覺對對方才是亂局的源頭/第一因。
    比如藍說616是暴動,黃說是暴政
    藍說燒死人,黃叫佢睇返721 831 ..
    藍說常常私了,黃說藍也有..
    以上的爭論有些是有意義,但由於「立場先行」就會有「有色眼鏡」(絕大部份人包括你我也會有),演變成沒完沒了的罵戰。

    首先,黃藍其實不一定分得太死,黑白有時有灰色地帶。
    黃藍的分歧,其中一個最大原因是,缺乏資訊、傳媒誤導。

    我站在藍的一方,舉一些很簡單的例子:6月16日 200萬人大遊行,外國傳媒是報這個數;陳方安生接受BBC訪問也是說有200萬人。全世界,大部份黃絲都覺得是200萬人大遊行。

    朋友轉載給我以下資料,我也上網查證過媒體,以下是各界對2019年於三次遊行的統計數字:

    6月9日遊行:
    1.民陣:103萬
    2.警方:24萬
    3.雷鼎明:20萬
    4.網友(香港討論區):25.2萬 (主題「理性計算20190609遊行人數」)
    5.蘋果日報邀請IT專才:51萬以上

    6月16日遊行:
    1.民陣:200萬
    2.警方:33.8萬
    3.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50-80萬
    4.雷鼎鳴:40萬
    5.網友(香港討論區):32萬 (主題「理性計算20190616遊行人數」 )

    7月1日遊行:
    1.民陣:55萬
    2.警方:19萬
    3.港美學者(AI):26.5萬
    4.路透社:22萬人

    大家都是理財高手,理應對數字很敏感。

    我會說,7月1日 路透社 (不是親中立場吧) 報22萬,民陣說有55萬 ,警方話19萬。
    (注意:路透社是用電腦科技去掃瞄人面,民陣說是用「數人頭」的方法。警方沒有公開其統計方法)
    6月9日的100萬人大遊行,按照「民陣誇大比例」及其他三方統計權衡出來的數字,說只30-40萬,不過份了吧?
    當黃絲笑警察用「毅進制」去低估遊行人數,是不是也應該意識到被民陣洗腦了?
    我明白 黃會說,616即使沒有200萬人, 至少也有80萬! 也很多! (或者會說一早知道無咁多人! 使你講!)
    補充一下,如果大家不是相信了612的「100萬人大遊行」,那麼616的遊行人數更加會減少。
    民陣為了爭取民主 (我覺得是自身利益) 而偽造民意,那是民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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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警方發放的人數點算,方法是按原定遊行路線作統計,而作點算人數的地點在軍器廠街

    警方是有就遊行人數在記者會上作出回覆,以上
    這是警方對616遊行人數的回覆,一條橫街(遊行的主要街道是沿軒尼詩道大街橫行,已不計算在原訂路線以外出發的人流)計算的人流已經33.8萬以上,而且是經警方核實的,所謂香港討論區網友的理性計算竟然還少於這人數,就證明了大家都只注意自己喜歡立場的分析

    你說得很對,黃藍分歧在於資訊缺乏,訊息誤導,但最可怕的是自己對資訊缺乏,卻不認知自己有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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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的,基於政治立場,警方偏向報少真實數字,示威傾向報大真實數字,616遊行此例,兩者差距如此巨大,希望將來會發展出科技來計算。
      所以我上面也說,沒有200萬可能也有80萬。
      至於你說的香討理性計算,作者在6月16 發表文章計出32萬,他的計法與警方一樣,主要問題在於未計原訂路線以外的人流。在6月19日他搜集資料再計一次,得出結果大約是70萬人
      https://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8289418&page=1#pid501271360
      我想這個至今為止,相對客觀的算法 (比起警方算漏非原定路線,和民陣數人頭)。

      假設是這樣的話,警方報少了36萬(48%) ;民陣報大了130萬 (185%)

      謝謝匿名兄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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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香港冇法外之地,警隊除外,治亂世,用重典,支持警隊止暴制亂!

    盡管越止越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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